当前,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攻坚关键期。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会直接推高PM2.5浓度,对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严重削弱污染防治攻坚成效。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存储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会大量排放颗粒物、有害化学气体,破坏空气质量;同时此类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守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守护美丽甜城碧水蓝天,内江公安立足职能、多措并举,严厉查处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近日,内江公安接连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既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又以实际行动筑牢安全防线,为广大市民敲响环保与安全的双重警钟。
1月17日3时30分,接多名群众举报称:在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甜蜜花园(五星水库)附近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接警后西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经查,男子吴某(37岁,内江东兴区人)因当晚心情不好,便于当晚凌晨3时邀约几名朋友驾车来到东兴区西林街道甜蜜花园(五星水库)附近燃放了一箱烟花爆竹抒发情绪,在违反严禁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同时,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据吴某交代,两箱烟花是其于24年底在外地购买带回。
2026年1月6日,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白合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其间,民警在巡查场镇时,发现一间门面存在不正常的情况——该门面卷帘门处于半开状态,透过缝隙,能清晰看到屋内堆放着大量印有“烟花”字样的物品。察觉情况可疑后,民警立即上前核实,进入店面后发现屋内无序堆放着多种品类的烟花爆竹。
经民警现场清点确认,该店铺内共存放39种烟花爆竹,总计137件。面对民警询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张某如实交代,其在白合镇场镇经营一家副食店,被查处的烟花爆竹是他在2026年元旦期间购进的,计划春节期间售卖。
经查,张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资质,其存放烟花爆竹的副食店门面,也不具备危险物品储存的安全性能条件,已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现场查获的137件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暂扣。
2025年12月24日,威远县公安局龙会派出所在设置非法烟花爆竹查缉卡点时,一辆普通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车内竟满满当当塞了53件烟花爆竹。
经调查,驾驶员张某某在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自家面包车,非法运输这批烟花爆竹。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最终,威远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没收全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处罚。
告别“烟雾缭绕”的年味!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对老人、儿童及呼吸道疾病患者健康构成威胁 。
同时,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储存、销售、运输均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合法资质、不符合安全储存条件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守护甜城的碧水蓝天,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参与。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和法规,主动对各类涉烟花爆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说“不”,如发现相关线索,可及时拨打110、12315、12350等电话举报,共同携手守护甜城蓝天净土,筑牢生态安全与公共安全双重防线。